投保须知
1、本计划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面向全国销售(港澳台除外)。
2、本计划的投保人必须为被保险人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
3、本计划仅限3-25周岁全日制在校学生,且不包括体校、警校、武术学校学生投保,每人限购一份,多投无效。
4、本计划最早的起保日期为T+1生效。
5、本计划不承担被保险人因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既往病史导致的保险责任。
6、本计划疾病身故或疾病住院等待期为90天(续保者不受等待期限制),意外伤害无等待期。
7、意外伤害门急诊部分按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意外伤害门、急诊费用每次事故免赔额50元,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8、未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和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在符合当地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住院费用免赔额100元,赔付比例:人民币100元以上至1,000元部分50%;人民币1,000元以上至5,000元部分60%;人民币5,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70%;人民币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部分80%;人民币30,000元以上部分90%,分段累加。
已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和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扣除医疗保险赔付和医保保险外费用后,免赔100元,社保范围内用药剩余部分按100%的比例给付保险金。
9、已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必须先通过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结算后再到我公司索赔,才能按照已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方案获得赔付。
10、网上投保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产品为消费型保险,无犹豫期。
12、产品页面仅做产品理解之用,具体内容以正式的保单样式及条款为准,正式保单与条款有冲突之处以保单约定为准,具体详见保单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