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产品由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重庆、北京、浙江、广东、山东、四川、石家庄有分支机构,本产品的销售区域是全国(不含港澳台)。
2.本保险仅承保楼龄在30年以下且房屋结构为钢混或砖混的房屋,若超龄房屋投保或非钢混、砖混结构房屋投保且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本保险的"燃气事故意外伤害身故伤残","燃气事故意外伤害医疗","用电事故意外伤害身故伤残""用电事故意外伤害医疗"由被保险人及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共同分享(限额5人)。本保险被保险人及连带被保险人年龄应为1周岁至80周岁。
4.在同一保险期间内,每位被保险人就同一房屋仅限投保“福满家”家庭水电气综合保险两份,保险人有权对超过两份的“福满家”家庭水电气综合保险按退保予以处理。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投保的“福满家”家庭水电气综合保险超过两份的,保险人对于超出部分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
5.为了保障您自身的权益,请仔细阅读产品条款,理解保险合同的各项约定,尤其是免除保险人责任的约定。如果您对包括保险条款在内的合同内容存有任何疑问,您可致电400 888 2008询问保险合同各项规定,如未询问,则视同已经收到保险条款并对合同内容完全理解无异议。